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分行回笼人民币处理业务人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二)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三)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将营业执照等经营登记材料、授权书或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材料递交或发送给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后,代理公司将以邮寄、邮件等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供应商应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人于2025年12月12日14:00-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玉泉东路288号3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12月12日14:30在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玉泉东路288号3楼)开标室开标。

